钢铁行业:高附加值钢材出口退税率将上调
据悉,国家为了保持国内市场稳定,调整相关进口出税率,改善出口环境制定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细则》已经下发。细则提出,对高附加值、对机电产品出口有影响的相关品种将适时适度上调出口退税率。同时对生铁、铁合金、钢坯、钢锭以及附加值较低的线材、螺纹钢征收10%~25%的出口关税。
《规划》认为,2009年我国钢铁产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钢铁直接和间接出口可能会下降50%左右,如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国内消费和产量将出现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双下降。《规划》要求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稳住建筑用钢市场,保障重点工程用钢,建筑用钢占国内消费量比重稳定在50%左右。
细则中预测,2009年中国粗钢产量为4.6亿吨,表观消费量为4.3亿吨。2009年中国钢材出口占总产量的比例大致控制在8%。这意味着今年钢材出口将达到3680万吨。
为达到这一目标,除了以上提到的出口税收政策,细则还提出,落实好已出台的相关钢铁产品关税取消措施,加快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另外,细则中还提出了平衡钢材来料加工企业和国产钢材加工企业的出口税收,以达到公平税负。将对加工企业进口钢材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为国产钢材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细则提出,提高现有淘汰标准,力争在按期完成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的基础上,用三年时间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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